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34、35号公告,对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个人的所得来源、界定标准、具体实操做出具体规定与明确;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也于上周召开增值税10万以下免税政策解读会,会上又有最新口径公布。本次课程紧跟形势,就上述两项内容做重点解读、实务风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