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地税合并,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放管服务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影响汇算清缴的税收新政。本次课程立足新形势,从汇算清缴的新纳税申报表说起,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次修改,税前扣除凭证新政,设备、费用一次性扣除新政,责任保险税前扣除新政,职工教育经费新政,印花税新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政,资产损失留存备查新政,亏损弥补新政,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新政,税收优惠新政及优惠事项办理新政,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新政等结合实务应用进行政策解析,希望对您的汇算清缴有所帮助。
1.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优惠新政
2.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一览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4.所得额减半优惠额度不提提升
5.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
6.留存备查的资料
7.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
8.创业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新政
9.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低税率新政
10.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11.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12.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优惠目录调整完善
1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新政
14.特殊事项管理方式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报送资料
15.注意后续管理的要求
16.注意归集资料的主体
17.注意归集资料的内容
18.注意归集资料的时间
19.实事求是 防范风险
20.主要变化点总结
21.注意预缴时能否享受
22.注意不同税种之间的区别
23.留存备查的资料
24.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新政
25.认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对比
26.向谁提出免税资格申请?
27.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的材料
28.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及后续管理
29.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