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总局23号公告)、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财税51号文)、设备、器具500万以下一次性税前扣除(财税54号文),本课程对照新旧政策规定,解读新政的实施要点,实务中须重点关注事项。
1.范围
2.目录
3.备案原则
4.留存备查
5.税务机关适时后续管理
6.问题处理
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