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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



讲师介绍

高级讲师 牛老师

多年财税工作经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熟悉财税政策,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在《中国财政》、《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中国会计报》、《注册税务师》等报刊媒体发表文章200余篇,参与出版《企业所得税深度分析》等财税业务书籍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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