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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税款不仅会被加收滞纳金,而且可能面临发票使用受限制、强制执行、罚款、法定代表人被阻止出境,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严重等后果。最新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取消了欠税与滞纳金的“配比”缴纳要求,这对欠税纳税人来说是个好消息。课程将按照最新政策和相关法律,讲解欠税滞纳金的基本规定,欠税后果和法律风险,哪些情形不用缴滞纳金、欠税风险防范和补救措施等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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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财税工作经历,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财税和法律功底深厚,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从事财税培训十多年,财务第一教室等专业机构特聘讲师。在《中国财政》、《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中国会计报》、《注册税务师》等报刊媒体发表文章200余篇,出版财税业务书籍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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