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问答|雾mai天,给员工发口罩,能税前扣除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0
 问:由于雾霾天气,企业给每个员工购买了口罩,这笔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企业给员工购买口罩发生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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