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端课程 / 土地增值税系列课精讲之收入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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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本节课程内容为《土地增值税系列课精讲之收入篇》第二课时,在上次课程中老师结合相关税收法规与具体案例与大家共同学习了土地增值税收入的基本规定、土地增值税收入额的确认、土地增值税不含增值税收入的换算与土地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的确定四大类问题。

本节课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及其他诸如《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等最新地方法规政策对房地产安置回迁户、土地增值税的核定与预征等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通过这上下节课程学习,使各位学员朋友能够熟练掌握土地增值税收入确认问题,土地增值税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土地增值税收入的确认;二是土地增值税成本项目的扣除。熟练地掌握了土地增值税收入问题也可以说是土增税学习成功了一半,进而才能更好的为后续课程《土地增值税系列课精讲之成本扣除篇》《土地增值税系列课精讲之土地增值税清算篇》《土地增值税系列课精讲之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差异》等实务课程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讲师介绍
李老师
税务师、会计师,全省税务稽查岗位能手,累计对300多家大中型企业实施税务稽查,多次参与总局督办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税务稽查实践丰富;查处的稽查案例多次在《中国税务报》等报刊媒体上发表,并参与总局出版的《稽查系列每日一题》丛书名题编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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