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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明确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相关事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又对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金具体事项作了详细规定。本次课程结合上述两个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大家在使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金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希望能对大家的实务操作带来帮助。


讲师介绍
刘老师
高级经济师(财税经济),《每日税讯》特约专家、特约栏目撰稿人、《点点问税》特约专家,某省税务干部学校兼职教师。从事税收管理工作多年,担任过稽查局审理科科长、检查科科长,纳税评估分局分局长;为省级稽查人才库、纳税评估人才库、反避税专家小组成员;曾获得“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能手”、“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标兵”和“全省国税系统征管领军人才”等称号,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操作经验。熟悉税务稽查方法,了解纳税评估流程,掌握企业涉税核算需求,能完美的将三者结合起来为学员提供最实用的涉税工作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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