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对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全面规范,该规定较以往有很大的变化,增加了许多涉税明细科目,进一步细化了不同计税方法增值税会计核算,也加大了核算难度。本课件以新规定的大纲为主线,大量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税收规范文件规定,通过列举具体案例详细解读会计处理规定,以使广大财务人员更快、更全面的了解、掌握、运用新知识;同时对于规定中的许多有争议的地方也提出了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学员评论
我要评论